甘肃张家川少年发帖被拘续:其父拟申请行政复议

2013年11月06日04:00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昨日,甘肃张家川拘留发帖少年一事再掀波澜。当事人杨辉(化名)的父亲杨牛胡表示,针对张家川警方对其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决定,他们将于11月22日之前提出行政复议。杨牛胡同时透露,杨辉进入看守所后曾遭到警方人员殴打。对此,当地警方予以否认,称“没动过他一根手指头”。

  家属:曾有人建议私了

  9月17日,因发帖质疑一名死者的死因,张家川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对该县初中生杨辉(化名)立案侦查,随后将其刑拘。22日,警方对其撤销刑拘,改为行政拘留7日。杨辉于次日凌晨获释。

  昨日,网友@文三娃发布微博称,“杨父告诉《南都周刊》,杨辉先前称未遭遇刑讯逼供是出于恐惧。9月17日抓捕后,5、6名警察轮番殴打,均有脚踢,耳光,以及抓头发、将头部磕击审讯椅的暴力行为。杨在被释放前,被警告不得透露此事。”昨日,杨辉的父亲杨牛胡向南都记者证实上述说法,称杨辉确实在当地看守所遭到殴打,“刚开始不敢说。”为寻找更多证据,杨牛胡希望警方提供相关监控。

  对此,张家川县公安局相关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办案人员并未殴打杨辉,“没动过他一根手指头。”

  与此同时,杨牛胡还表示,杨辉获释后,曾有当地相关人士建议私了,“不要把事情闹大”,但遭到杨家的拒绝。目前,为保障良好的学习环境,杨辉已离开原校,转至其他学校借读。

  律师:还将申请国家赔偿

  9月22日,在杨辉获释现场,杨牛胡曾对南都记者表示,如果儿子在看守所受到不公正对待,将不放弃行政诉讼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9月22日,当地警方做出对杨辉拘留7日的处罚,11月22日是杨辉申请行政复议的最后期限。昨日,杨牛胡表示,“肯定会在22号前申请行政复议。”

  杨辉的代理律师游飞翥告诉南都记者,因为张家川警方做出的行政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其认定的事实无依据,因此,将在11月22日前向当地政府或上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游飞翥表示,杨家还将申请国家赔偿,并对部分涉嫌违法的工作人员提出控告。

  南都记者 张少杰

(原标题:张家川被拘少年 拟申请行政复议)

(编辑:SN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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